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2014-09-18

        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本市将于10—11月开展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5月及以前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2014年10月21日—10月23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一)。并在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9:30~下午15:30凭课程申请表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

  (二)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5月以后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2014年10月24日—10月27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一)。并在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9:30~下午15:30凭课程申请表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

  (三)课程确认及地址

  网上申报后的课程申请表经确认视为有效,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课程确认时间:

  在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

  上午9:30~下午15:30

  课程确认地点:

  田林路191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号楼2楼办证大厅

  友情提示:田林路191号院内无停车位

  二、注意事项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学时须满48学时,方可参加延续注册(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

  (二)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课程确认,已有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请在现场课程确认时上交继续教育证书,以便做好学时记录。

  (三)继续教育费用:每门课程每人200元整(含教材费、午餐费)。现场确认时请携带现金,当面点清。

  (四)参加现场授课时请带好经确认的课程申请表。凭确认后的课程申请表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五)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咨询电话:

  64855322*258、18221032128、18221032129

  附件一: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附件二:继续教育现场授课地址及交通指南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一十八日

  附件一:

  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一、2014-2-1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班

  授课地点: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5楼报告厅(宝杨路2061号)

  课程安排:

  11月10日  周一  安全生产事故实例解析

  11月11日  周二  员工安全行为

  11月12日  周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1月13日  周四  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

  11月14日  周五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1月15日  周六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2014-4-2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班

  授课地点:上海诺宝中心大酒店兰晶剧场(漕宝路1688号)

  课程安排:

  11月17日  周一  安全生产事故实例解析

  11月18日  周二  员工安全行为

  11月19日  周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1月20日  周四  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

  11月21日  周五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1月22日  周六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附件二:

  继续教育现场授课地址及交通指南

  (1)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地址及交通指南

  授课地址:宝杨路2061号

  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5楼报告厅

  交通线路:宝山5路、宝山15路、松安线王家浜站下

  (2)上海诺宝中心大酒店地址及交通指南

  授课地址:漕宝路1688号

  上海诺宝中心大酒店厅兰晶剧场

  交通线路:地铁9号线星中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