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流程说明

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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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相关说明

  附件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

  1、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7)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报名时间及科目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严格按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开展本确认点(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818)的申报人员的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等工作。

  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考试科目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3、打印准考证

  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的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带好所需证件及物品到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附件二、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事项

  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成绩。

  凡在本确认点(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818)确认考试资格的合格人员按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相关通知要求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三、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等相关事项

  1、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的网站(www.51safe.com.cn),进行网上注册、并打印表格。

  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进行现场确认。每季度有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会公布在公告栏上。

  (一)初始注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二)延续注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延续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三)变更注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4、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四)重新注册提交材料及要求

  1、重新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该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4、申请注册前3年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附件四、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1、通过审核后,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的公告栏上会公布出领证名单,以及具体领证时间。

  2、在规定的时间内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凭回执单以及身份证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附件五、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本市每年将开展两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每位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证的三年内,必须参加48学时继续教育。每年开展两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上半年、下半年。

  1、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的网站(www.51safe.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科目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规定时间内带上继续教育证书以及申请表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进行现场报名、缴费、领取教材。

  3、每位学员完成自己所选学科的最后一天,我们将会现场发放《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每位学员凭自己的申请表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