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相关内容,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将于5月开展一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线下继续教育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参训人员要求说明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请参加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10-68313351);注册类别为“道路运输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请参加由交通运输部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10-65299023)。本次继续教育不再接受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的人员报名。
2.本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继续教育培训名额有限,优先考虑本市注册人员,报满即止。外省市注册人员如需继续教育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报名安排
1.网上课程申请
有培训意向者请于2023年5月8日(上午9点)—5月10日(晚上24点)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并及时下载课程申请表,打印课程申请表后方可视报名成功。
2.线下授课及付费
本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采用线下面授的形式。现场授课时,请携带课程申请表(1式2份)并当日缴费。如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缴费期间一并带齐上交,以便做好学时记录。参加线下培训时,请佩戴口罩。现场授课缴费时请携带现金(仅限现金)。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具体见附件1。
继续教育费用:每天课程每人200元整(仅收现金,午餐自理,不设停车位停车需自理)。
缴费时间:授课当日9:00-9:30
缴费地点:授课现场(具体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课程,并及时打印课程申请表(1式2份),打印课程申请表后方可视报名成功。
2.授课当日凭课程申请表(1式2份)缴纳培训费。如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缴费期间一并带齐上交,以便做好学时记录。
3.自2023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将全部启用机打发票,请在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网上课程申请时仔细填写发票信息,已确保发票的准确性。
4.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所将及时调整培训信息,如有变化将立即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所(www.51safe.com.cn)首页公示,请学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咨询电话: 33390467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件1: 2023年度5月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