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4月上海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2024-03-20

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相关内容,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将于4月开展一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线下继续教育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参训人员要求说明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如需参加相关继续教育课程可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 (咨询电话:010-68313351);注册类别为“道路运输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如需参加相关继续教育课程可咨询交通运输部(010-65299023)。本次继续教育不再接受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的人员报名。

2.本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继续教育培训名额有限优先考虑本市注册人员,报满即止。外省市注册人员如需继续教育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报名安排

1.网上课程申请

有培训意向者请于2024年4月7日(上午9点)—4月9日(晚上24点)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并在此期间下载打印课程申请表,打印课程申请表后方可视报名成功

2.线下授课及付费

本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采用线下面授的形式。现场授课时,请携带课程申请表(1式2份)并当日缴费。如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缴费期间一并带齐上交,以便做好学时记录。现场授课缴费时请携带现金(仅限现金)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具体见附件1。

继续教育费用:每天课程每人200元整(仅收现金,午餐自理,场地有限不设停车位)

缴费时间:授课当日9:00-9:30

缴费地点:授课现场(具体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4月7日上午9点—4月9日晚上24点)完成网上申报课程,并此期间下载打印课程申请表(1式2份),打印课程申请表后方可视报名成功

2.授课当日凭课程申请表(1式2份)缴纳培训费。如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缴费期间一并带齐上交,以便做好学时记录。

3.自2023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将全部启用机打发票,请在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网上课程申请时仔细填写发票信息,已确保发票的准确性。

4.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咨询电话: 33390467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中心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 2024年度4月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