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本市将于10—11月开展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5月及以前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2014年10月21日—10月23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一)。并在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9:30~下午15:30凭课程申请表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
(二)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5月以后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2014年10月24日—10月27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一)。并在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上午9:30~下午15:30凭课程申请表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
(三)课程确认及地址
网上申报后的课程申请表经确认视为有效,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课程确认时间:
在2014年10月29日—10月31日
上午9:30~下午15:30
课程确认地点:
田林路191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号楼2楼办证大厅
友情提示:田林路191号院内无停车位
二、注意事项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
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学时须满48学时,方可参加延续注册(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
(二)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课程确认,已有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请在现场课程确认时上交继续教育证书,以便做好学时记录。
(三)继续教育费用:每门课程每人200元整(含教材费、午餐费)。现场确认时请携带现金,当面点清。
(四)参加现场授课时请带好经确认的课程申请表。凭确认后的课程申请表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五)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咨询电话:
64855322*258、18221032128、18221032129
附件一: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附件二:继续教育现场授课地址及交通指南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一十八日
附件一:
2014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一、2014-2-1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班
授课地点: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5楼报告厅(宝杨路2061号)
课程安排:
11月10日 周一 安全生产事故实例解析
11月11日 周二 员工安全行为
11月12日 周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1月13日 周四 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
11月14日 周五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1月15日 周六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2014-4-2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班
授课地点:上海诺宝中心大酒店兰晶剧场(漕宝路1688号)
课程安排:
11月17日 周一 安全生产事故实例解析
11月18日 周二 员工安全行为
11月19日 周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1月20日 周四 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
11月21日 周五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1月22日 周六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附件二:
继续教育现场授课地址及交通指南
(1)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地址及交通指南
授课地址:宝杨路2061号
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5楼报告厅
交通线路:宝山5路、宝山15路、松安线王家浜站下
(2)上海诺宝中心大酒店地址及交通指南
授课地址:漕宝路1688号
上海诺宝中心大酒店厅兰晶剧场
交通线路:地铁9号线星中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