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注册手续的人员,如要修改已申报材料,需发送传真申请网上资料退回,5个工作日后自行上网重新填写申报。
传真号码:021-64855322*216(24小时自动接收)
传真所需材料:
1.申报信息修改申请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整本证书复印件);
如需查询登陆密码,需发送传真申请查询。工作人员自收到传真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传真号码:021-64855322*216(24小时自动接收)
传真所需材料:
1.系统密码查询申请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整本证书复印件)。
1.初始注册: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合格人员,并从未注册过人员。
2.延续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
3.重新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已过有效期。
4.变更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不得办理变更注册。
四. 其他注册问题请参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公示公告中“关于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公告(2014-1-8)”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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