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本市将于10-11月开展2012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3年2月以前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2012年10月8日—10月10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上海市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并在2012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9:30~下午15:30凭课程申请表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
(二)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3年2月以后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2012年10月11日—10月12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上海市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并在2012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9:30~下午15:30凭课程申请表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
二、注意事项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学时须满48学时,方可参加延续注册(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
(二)已有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请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继续教育证书,以便做好学时记录。
(三)继续教育费用:每门课程收费200元整(含教材费、午餐费)。现场确认时请携带现金,当面点清。
现场确认地点:田林路191号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号楼2楼办证大厅,现场确认不提供停车位。
(四)参加现场授课时请带好经确认的课程申请表。凭确认后的课程申请表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五)注册安全工程师业务咨询电话:
64855322*258、18221032128、18221032129
附件:2012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2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课程安排:班级一(报满200人截止)
11月6日周二 人机工程学
11月7日周三 现代安全管理
11月8日周四 企业安全实例分析
11月9日周五 建筑行业案例分析
11月10日周六 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与决策
11月11日周日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用创新
课程安排:班级二(报满200人截止)
11月13日周二 人机工程学
11月14日周三 现代安全管理
11月15日周四 企业安全实例分析
11月16日周五 建筑行业案例分析
11月17日周六 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与决策
11月18日周日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用创新
课程安排:班级三(报满200人截止)
11月20日周二 人机工程学
11月21日周三 现代安全管理
11月22日周四 企业安全实例分析
11月23日周五 建筑行业案例分析
11月24日周六 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与决策
11月25日周日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用创新
授课地址:上海交通大学七宝校区,七莘路2678号文科楼2楼报告厅
交通线路: 91路、92路、莘纪线、虹桥枢纽4号线。地铁9号线七宝站下步行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