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注意事项

2012-12-17

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本市将于12月5日起开展2011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工作。为了保证注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针对以往注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中心对注册申请材料的提交明确如下: 一、申请重新注册的相关说明

  1.以下人员应办理重新注册

  (1)如需同时申请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的人员,请下载附件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办理重新注册的手续;

  (2)延续注册申请人员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已超过有效期的,请下载附件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办理重新注册的手续;

  (3)变更注册申请人员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离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请下载附件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办理重新注册的手续。

  2.现场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打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请复印完整);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正反面复印);

  (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其中一张请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时)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5日 — 12月17日(含周六)

  上午9:30~下午15:30(含周六)

  现场确认地点:田林路191号2号楼办证大厅(近虹漕路)

  联系电话:64855322*258

  18221032129(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二、申请延续注册的相关说明

  延续注册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应在有效期内。

  1.申请人应当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www.51safe.com.cn)选择“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市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延续注册模块,填报延续注册申请表。

  网上申报日期:2011年12月5日—12月11日

  2.现场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律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录入,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打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时);

  (6)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请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5日 — 12月17日(含周六)

  上午9:30~下午15:30(含周六)

  现场确认地点:田林路191号2号楼办证大厅(近虹漕路)

  联系电话:64855322*258

  18221032129(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三、关于申请变更注册的相关说明

  变更注册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离有效期应在3个月以上。

  1.申请人应当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www.51safe.com.cn)选择“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市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变更注册模块,填报变更注册申请表。

  网上申报日期:2011年12月5日—12月11日

  2.现场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律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录入,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打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原件;

  (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证明;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1张(请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5日 — 12月17日(含周六)

  上午9:30~下午15:30(含周六)

  现场确认地点:田林路191号2号楼办证大厅(近虹漕路)

  联系电话:64855322*258

  18221032129(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关于申请初始注册的相关说明

  初始注册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1.申请人应当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www.51safe.com.cn)选择“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市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初始注册模块,填报初始注册申请表。

  网上申报日期:2011年12月5日—12月11日

  2.现场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律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录入,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打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请复印完整);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正反面复印);

  (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其中一张请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5日 — 12月17日(含周六)

  上午9:30~下午15:30(含周六)

  现场确认地点:田林路191号2号楼办证大厅(近虹漕路)

  联系电话:64855322*258

  18221032129(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五、规范注册申请材料的相关注意事项

  1.各类申请表中申请人需签字;

  2.各类申请表中聘用单位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3.延续注册中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在一个有效期内需满48学时;

  4.延续注册申请材料中履职证明需是原件;

  5.各类申请表中请选择一项注册类别;

  6.各类申请材料中,证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辩;

  7.各类申请材料中,照片需为2寸彩照,并在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姓名;

  8. 每位注册安全工程师一次不得同时申请两类以上注册(主要是指同时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

  9.变更注册申请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离有效期需在1个月以上;

  10.个人申请材料中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为保证您的注册顺利办理,请严格按照要求,仔细核对材料申报。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关于正式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1月1日将正式启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具体事宜待总局有关部门明确后另行通告,烦请广大注册工程师关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www.51safe.com.cn)并相互转告。我中心将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为广大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