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注册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如需同时申请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的人员,请在下载附件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办理重新注册的手续。  
    2.延续注册申请人员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已超过有效期的,请在下载附件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办理重新注册的手续。  
    3.变更注册申请人员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有效期离到期不足3个月的,请在下载附件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办理重新注册的手续。  
点击下载 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重新注册手续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5日 — 12月17日(含周六)
               上午9:30~下午15:30(含周六)

联系电话:64855322*258
18221032129(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现场确认地址: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二号楼
            田林路191号2号楼办证大厅
现场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内容除签名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外,其余打印);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请复印完整);
    ③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其中一张请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⑦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时)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