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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程序 (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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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50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实事工程,按照市安监局对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管理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由各区县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归口管理。 二、受市安监局委托,市安科所具体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由经各区县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市安监局安全培训资格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教师应参加市安科所统一组织的培训,取得市安监局颁发的《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证》后,方可执教。 四、工作程序 1、     各区县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按照市安监局下达的培训指标,统一至市安科所培训考核部办理开票手续后,向启业服务部领取农民工培训教材(附DVD安全教育警示片)、考试试卷、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及塑封套。 2、 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教材组织培训工作。 3、 培训机构组织考核和阅卷工作。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题量为50题,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试卷由培训机构存档管理。 4、 培训机构为成绩合格的学员填写《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统计表》,报各区县安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各区县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按证书要求制作并发放 《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 5、 各区县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应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发证统计工作,认真填写《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月度统计表》,并随同《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统计表》一起分别报市安监局和市安科所。 6、 有关统计表可登陆《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系统》或下载填写。 网 址 :  w w w . 5 1 s a f e .c o m .c n   附: 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证书证号编写规则     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统计表     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月度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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