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5-11-2)
各有关培训单位:
    为配合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格审定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1月21日~26日举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师培训班,希望各培训机构接《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审核
    培训机构根据教师报名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上海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系统报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然后各培训机构再将报名教师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培训。
1、报名条件
1、男不超过62周岁,女不超过57周岁。
2、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认真。
4、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较强的本专业理论水平。
6、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
2、报名办法
    2005年11月15日前,培训机构通过上海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培训考核部。
3、审证手续
    2005年11月15日前,培训机构携带所需参加培训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证件复印件一套到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培训考核部(田林路191号2号楼二楼办证大厅)进行验证。
每位参加培训的教师需交一张一寸近期彩色报名照。
    为保证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培训机构来验证前请事先于有关同志联系。
                                                                        联系人:  夏刚  
                                                                      联系电话:64852077
4、培训收费
600元/人(含教材、午餐费)
二、培训考核

1、培训以理论课为主。
2、培训教材采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安全生产管理读本》。
3、培训考核时间为 6天。
4、考核内容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读本习题集》为范围,采用闭卷形式在答题卡上作答。 
5、培训时间:2005年11月21日 ~ 11月26日。
6、培训地点:虹古路321号(水城路68号),长宁区社区学院。
交通:乘88、519、941、529、936、827、57、737、127、54、71路及莘仙线、徐华线等均可就近到达。
时间:上午8:30 ~ 11:30,下午12:30 ~ 15:30。
具体上课教室请注意长宁区社区学院一楼电梯口的通知。
四、发证
    考核合格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教师安全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