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试点:
为全面掌握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的基本情况、运行状况以及计算机考场的硬件配置情况等,完善本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基础信息资料,进一步做好考试点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4)6号】的有关规定和市安监局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将组织对本市现有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开展基本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一)指导各考试点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4)6号】的要求,结合考试点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和填写,建立基础信息档案。
(二)通过考试点自查工作,为将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基础资料准备。
二、工作要求
各考试点在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4)6号】相关文件要求后,组织专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附件表格,所填信息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材料提交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8月15日~8月22日)
各考试点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现有文件对考试点提出的要求,明确此次自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自查填表阶段(8月25日~9月5日)
各考试点按照附件表格的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逐条填写。表格内所有信息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三)资料提交阶段(9月8日~9月12日)
各考试点将填写完毕的附件表格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电子邮箱地址:fengl@shaks.com.cn。
(四)数据汇总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将根据各考试点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和汇总。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2014年8月11日
(联系人:考核发证室冯兰,电话:33390476,传真64858153)
相关附件:
考试点基本信息表.docx
考试点基本配置自查表.docx
考试点环境配置自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