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三月份工作安排
各党支部:
三月份主要安排以下几项工作:
一、学习内容:个人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五位一体”谱华章——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党章(第一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见附件1),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月15日市委中心组学习会精神》(见附件2-4)《关于推动市级机关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意见》(书面印发)。
二、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此项工作在3月18日前完成,请各支部在会前10天,向组人科报送《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程等要素);3月25日前,向组人科报送《党支部问题和整改清单》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联系人:吴倩慧,分机326),其他表格由各支部整理进台账备查。
三、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认真谋划制定《2022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填入支部工作记录本。
四、开展1次党支部谈心谈话活动。根据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关于普遍开展党支部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5)要求,围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主题,以党支部为单位,普遍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讨论,加强政治引领;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传递组织关爱;扎实推进走访排查,务求取得实效。请各支部于3月23日将谈心谈话的总体情况(包括基本数据、经验做法、初步成效等)报送组人科。(联系人:吴倩慧,分机326)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对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抓好有关问题整改。
1. 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共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总支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详见OA-党建工作-党建制度-2021年1月26日发布),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备查。
2.各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于3月23日前报送组人科。(联系人:吴倩慧,分机326)
3.各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及时存入台帐备查。
六、组织党员干部持续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对照本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推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落实。
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好支部工作记录,每月内容应包括对照岗位廉政风险点提醒情况。
附件:
2.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安科所党总支
2022年3月3日